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废水,主要来源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,如住宅、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商店、公共场所及工业企业卫生间等。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是有机物(如蛋白质、碳水化合物、脂肪、尿素、氨氮等) 和大量病原微生物(如寄生虫卵和肠道传染病毒等)。存在于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极不稳定,容易腐化而产生恶臭。细菌和病原体以生活污水中有机物为营养而大量繁殖,可导致传染病蔓延流行。因此,生活污水排放前必须进行处理。
生活污水处理工艺:
生活污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,水质特点体现为水量大,污染物浓度低,处理难度不高,采用的工艺有:AO+沉淀、A2O+沉淀,双膜法等,视排放的要求再选择处理工艺。
常见排放标准:
DB4426-2001广东省地方标准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一级、二级、三级)
GB18918-2002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一级A和一级B)
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一至五类水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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